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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一动态|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垃圾分类 人人有责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07-17 00:00



从我做起


垃圾分类怎么分?

怎么罚?

怎么管?


01

怎么分?


       《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八届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单独投放比例。


02

怎么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由上述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03

怎么管理?


        市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和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

       垃圾分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行业行政执法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垃圾分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动合力,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主动融合。